公司治理架構
阿瘦實業公司章程中董事席次五至七人,本屆董事共7席,其中三席為獨立董事,
任期自110年8月4日至113年8月3日。
本公司並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阿瘦實業持續致力於追求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透明化、即時化、公平化,
而為完備與強化組織運作之機制,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機能,
本公司董事會分別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民國101年8月10日及民國 104 年 3 月 25 日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成立以來運作情形良好。
另外,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並有專責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之IR信箱、
投資人專線及處理股務事務之股務代理機構。
公司治理運作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財務處設置股務單位,由會計主管李靜芬副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李靜芬副理會計師高考及格並具備公開發行公司財務、股務等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人員主要職責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111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 (1)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 (2)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 (3)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 (4)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經歷背景,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
-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法事宜:
- (1)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
- (3)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維護投資人關係:視需要安排董事與主要股東、機構投資人或一般股東交流與溝通,使投資人能獲得足夠資訊評估決定企業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並使股東權益受到良好的維護。
-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董事會職責
阿瘦實業董事會由七位擁有豐富經營管理經驗或學術專長的董事所組成,
並於101年董事補選增加三名獨立董事席次,其職責包括監督、任命與指導公司管理階層,
並且負責公司整體的營運狀況、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致力於股東權益極大化。
為強化並提昇董事會之職能,阿瘦實業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
一、公司之營運計劃。
二、年度財務報告。
三、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四、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七、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八、依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經董事會決議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董事會應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董事出席董事會及進修情形,
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93sc03_1)查詢。
董事會成員簡歷
阿瘦實業董事會所有董事均為股東投票產生,並無性別上的差異與限定。五位董事中三位為獨立董事,分別為:呂信雄先生、李佩淵先生及潘金樹先生。本公司外部董事人數超過全體董事席次的二分之一。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董事長 |
羅榮岳 |
台灣大學EMBA商學組碩士
中原大學建築系學士
阿瘦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薩摩亞商大利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雙岳(股)公司董事長
岳芽泉(股)公司董事長
A.S.O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事
財團法人阿瘦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TCFA)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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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瘦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薩摩亞商大利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雙岳(股)公司董事長
岳芽泉(股)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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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岳芽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阿豆 |
自學識字可讀寫
阿瘦實業(股)公司董事
阿瘦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仟樺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岳芽泉(股)公司董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天母教會姐妹團契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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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瘦實業(股)公司董事
仟樺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岳芽泉(股)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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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呂信雄 |
美國聖路易大學公共衛生博士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醫務管理碩士
東吳大學企管系學士
東基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
東基醫療財團法人台東基督教醫院院長
阿瘦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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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基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
阿瘦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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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佩淵 |
國立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博士
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學士
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名譽院長
中華民國骨科醫學會理事
鈦鎂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艾彼達健康科技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慧忻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醫創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雲行至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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鈦鎂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艾彼達健康科技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慧忻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醫創資本(股)公司董事長
雲行至善(股)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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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潘金樹 |
學歷:
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管理碩士
經歷/現職: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展翼國際(股)公司董事
翔遠科技(股)公司董事
大江大海(股)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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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展翼國際(股)公司董事
翔遠科技(股)公司董事
大江大海(股)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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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已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本公司現任董事成員五席中:
- 女性董事成員共一席,佔全體董事成員20%;男性董事成員四席,佔全體董事成員80%;女性成員平均年齡88歲,男性成員平均年齡64歲;全體董事平均年齡69歲。
- 全體董事均為台灣籍。
- 本公司董事成員:由具有台灣大學EMBA商學組碩士、美國聖路易大學公共衛生博士、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醫務管理碩士、國立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博士、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成員所組成。
審計委員會職責
為強化董事會之監督功能、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阿瘦實業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其職掌包括:
a.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或修正。
b.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c.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之訂定或修正。
d.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e.監督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f.監督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g.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h.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i.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j.承認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k.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
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查詢。
薪酬委員會職權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機能,協助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與結構,以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報酬,
阿瘦實業於民國101年8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
依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
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依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一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依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其職掌包括:
a.定期檢討本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b.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c.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
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查詢。
提名委員會職權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委員提名制度,阿瘦實業於民國104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提名委員會」。
依據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委員會由董事會推舉至少三名董事組成之,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目前,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提名委員會設立主旨在協助董事會辦理董事候選人之覓尋、審核及提名,建構及發展董事會之組織架構,以確保董事會妥善組成。依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其職掌包括:
(1)制定董事會成員、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候選人。
(2)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各董事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3)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之繼任計畫。
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 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查詢。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呂信雄(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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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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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淵(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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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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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樹(獨立董事) |
(主席) (財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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