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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選舉方式
董事會成員選舉方式
阿瘦實業公司章程中董事席次五至七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除依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辦理外,並訂有「董事選舉辦法」規範董事之選舉方式及相關事宜。
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阿瘦實業獨立董事選任方式係依據公司「章程」及「董事選舉辦法」規定辦理,採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制, 並按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董事應選名額、 受理處所及其他重要事項,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對被提名人資格予以審查,將符合資格條件者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送請股東會選任之。 本公司董事會於提名期間(110/04/16起至110/04/27)提名前揭三位獨立董事候選人,經110年5月7日董事會審核該三位獨立董事之資格通過,並提請110年8月4日股東常會選任之。